进入新世纪,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省委省政府及时做出了促进湖北在中部地区崛起中成为重要战略支点的规划部署。中部要崛起,湖北要振兴,关键在人才,基础在教育。加强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使湖北由人口大省迈向人力资源强省,将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本的必然选择。培养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发展和办好农村教育的根本保证。近年来,教育厅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的部署,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指导下,以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和“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为载体,不断创新教师人才工作机制,盘活存量,扩充增量,提升质量,整体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农村教师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有力推进了全省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的进程,为促进湖北教育走在中部地区前列,进而促进湖北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一、实施输血工程,创新农村学校高素质教师的补充机制
湖北省教育厅从2004年起启动“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通过政策引导,每年选拔一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乡镇中学任教(简称资教生),服务期为三年。2004年在贫困县市先行试点,2005年扩大到所有农村县市。截至目前,共选派3645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全部充实到全省70多个县(市、区)的乡镇学校任教。该项计划的实施,受到了基层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被称之为输血工程。具体做法是:
1、制定优惠政策,构建激励机制。为了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乡镇支教,对资教生除了享受国家“三支一扶”的各项优惠政策以外。我厅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对年度考核合格的资教生,省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借有助学贷款的优先用于还贷。二是对资教生提前转正定级,其工资由县(市)财政部门按月足额发放。三是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毕业生,可保留资格,服务期满后再回校攻读硕士学位。四是毕业生的户档关系可自愿选择保留在原就读高校或省毕业生就业中心,也可直接转入县(市),免收户档托管费。五是免费进行岗前、岗中培训;对非师范专业的毕业生,免收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费。六是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选拔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对其中表现特别优秀并愿意继续留在基层任教的资教生,经过选拔,由省教育厅出资送到国外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和学校出现编制空缺时,优先从资教生中选拔补充。七是由各地教育部门统一为资教生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八是从2006年起,在省级教育部门预算中设立“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专项工作补助经费。按县(市、区)每年接受资教生的实际在岗人数和每生每年5000元的标准,对县(市、区)的资教工作予以专项补助或奖励。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形成了良好的激励和导向机制。
2、协调供需关系,规范选拔程序。一是协调好高校和地方的供需关系,增强双方的主动性。每年在选派前都要召开县(市、区)教育局和高校负责人会议,认真进行部署和动员。二是举办优秀资教生巡回报告会,到全省各本科高校、市州作巡回报告,调动毕业生主动服务基层、回报社会的热情。三是严格选拔条件,确保资教生质量。规定资教生报名的起点资格,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选拔程序主要包括公布岗位需求、毕业生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集中面试签约等环节,环环相扣,严格把关。据统计,全省3645名资教生当中,都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党员752名、部属院校毕业生449名,有254人具有保送研究生资格。
3、加强培养管理,突出人文关怀。一是免费进行岗前培训。省教育厅每年专门举办资教生岗前培训班,在全省范围内聘请教育教学专家,对这些毕业生进行为期20天左右的免费集中培训,使资教生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集中培训结束后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了隆重的欢送大会。在2005年的欢送会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与资教生代表亲切座谈,对资教生给以极大的鼓舞。二是创新管理体制,加强跟踪培养。资教生的管理,实行属地管理为主、垂直管理为辅,我们建立了资教生数据库和资教生年度考核档案,及时核发年度奖励款。厅领导和各处室同志下乡调研,都要看望慰问资教生。三是改善工作条件。在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对资教生所在的学校,优先配备卫星接收系统和计算机教室。省开通了“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网站,不定期编发《资教通讯》,为资教生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四是建立服务期内继续教育制度。每年都将往届资教生集中到武汉的高校进行培训,使每名资教生三年服务期内至少有三次免费培训机会。五是实行人性化管理。原则上每所农村中学安排3-5名资教生,以便他们发挥团体优势,丰富业余生活。对确定为恋人关系的资教生尽量安排在同一所乡镇学校,以便他们互促共勉,全心支教。
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的实施,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社会影响,形成了多重的良好效应。一是开创了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大学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先河,为国家“三支一扶”政策的出台及“国家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启动,提供了成功的范例和模式借鉴。二是直接缩小了城乡教师素质的差距,结束了多数农村中小学没有本科教师的历史,促进了城乡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三是创建了农村学校高素质教师的补充机制,优化了农村教师队伍的学历、学科和年龄结构,缓解了农村初中“渡峰”对教师的燃眉之急。四是探索了国家助学贷款政府代偿制度,资助了一大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五是政府设定和购买阶段性服务岗位、资教生实行契约管理的做法,推行了真正意义上的聘任制和教师职业准入制,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教师引进机制,提供了样本经验。此外,该计划的实施和滚动推进,对于增强基层人才储备、培养农村校长后备队伍、塑造当代大学生新形象、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也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实施造血工程,创新农村在职教师的培训提高机制
省教育厅于2005年启动了“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计划五年内投资1亿元、培训10万名农村教师,每年2万人。该工程的实施,旨在构建农村在职教师培训提高的新型机制,以切实改变农村教师培训缺少优质资源、培训提高机会较少、难度较大、效果较差的状况。两年来,教育厅调集资金4000多万元,共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4万多名,其中:中小学教师32300人、资教生岗前岗中培训3650人、校长4100人。基层党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同志对此充分肯定,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校长交口称赞、奔走相告,称之为造血工程。
1、免费培训,切实减轻教师负担。改变过去教师培训分级、分散和费用分担的办法,实行农村中小学教师统一集中到武汉定点高校培训。对按计划参加培训的农村中小学教师,一律免收培训费、住宿费、资料费、生活费,补助交通费。所需各项费用全部由省教育厅承担,从根本上减轻了教师的经费负担,大大调动了广大农村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2、招标定点,精心选配授课师资。一是通过项目招标确定培训院校。根据各投标院校为学员提供的教学、生活设施、以及提供的服务和管理情况,全省先后选定了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部属高校和湖北大学等重点省属院校,共计14所作为定点培训院校。二是遴选高层次授课教师。师资的组成是在有关高校和教科研部门以及市、州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筛选后组成师资库。授课师资以一线的湖北名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校长培训师资以一线优秀校长为主。其中,一线教师占50%,教研员30%,高校专家学者20%。对聘请的353名授课教师,统一发放聘书,多次召开授课教师集体备课会,使授课教师就授课的内容和形式形成共识。三是加强教学效果评估。每期培训结束时,省里组织学员对授课教师进行全员测评、统一打分。对教学效果不佳者,不再列入师资库,下一年不予聘用,宁缺毋滥,确保了授课教师的水准。
3、统一“配餐”,科学设计培训内容。一是统一设计培训课程,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达到同一标准。教师培训的内容以“师德教育、专业素养、职业技能、新课程实践与应用”为主,校长培训的内容以依法治校和学校规范化管理为主,其中操作性专题和教学案例在50%以上。二是突出师德师风教育,将“学郑琦、立师德、铸师魂”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三是展开实证训练。针对农村教育教学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题培训和研讨。如:农村小学教师“包班”的问题、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农村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农村体育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实时监管,确保培训工作实效。一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成立若干巡视组,定期到培训院校巡查,从课堂教学、学员考勤、培训质量等方面对培训高校进行的检查与评估,将授课教师教学情况作为检查、测评的重点。通过测评,授课教师的优秀、良好率达到90%以上。二是加强对学员的管理。严肃培训纪律,严格结业考试,培训结束时,每位学员还需提交一份15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按10%的比例评选了优秀学员。培训成绩载入教师业务档案。三是建立培训工作责任制。各县(市)教育局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参训教师、校长的选送及组织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建立对各县市的组织及管理工作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项目培训经费安排和表彰奖励挂钩。
“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实施,使农村中小学的参训教师、校长开阔了视野,更新了教育理念,完善了知识结构,提高了教学技能,增强了实施素质教育的信心。各培训院校通过培训工作,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调整师范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合格教师,增强了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基础教育的能力。
三、实施活血工程,创新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交流机制
城乡教师单向流动、分布失衡、优质资源配置不公,是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必须破解的难题。为此我厅在总结“湖北名师对口支援农村学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启动了“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并召开全省会议专门进行部署。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互动,政策引导,整体推进”的策略,促进了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带动了城乡教师队伍的良性循环,被称之为活血工程。
1、实行专家引领,发挥城镇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性。继续实施“湖北名师对口支援农村教育工作计划”,5年内组织102名湖北名师对口支援我省102个县(市、区)。目前已组织29位湖北名师、省优秀教师所在的城镇学校对口支援29个贫困县(市)的农村学校,双方签订了协议。其基本模式,一是“校对校”互派教师,开展师徒结对。二是“校对县”培训教师,实施专业引领。去年10所名师所在学校共在对口县市举办了30多场专题报告会,3万多名农村中小学老师参加培训。三是特级教师送教下乡,促进城乡互动。省组织的特级教师讲学团共为对口县市带去了60多节精品课程;同时10个受援县市组织了600多人(次)的农村教师到特级教师所在学校听课,参加教学观摩活动。上述三种援助形式深受对口县市教师的欢迎,有力的促进了城乡教师的共同发展。
2、深化人事改革,体现城镇教师定期交流的科学性。一是预留编制岗位,确定交流比例。如宜城市在核编定岗过程中规定,县城内学校到乡镇支教的教师每校不少于编制数的5%。该市城区内学校共核定教师编制1820名,实际定岗1735名,三年内累计有340名城区教师到乡镇学校任教。二是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有序交流。根据省委、省政府规定,从2004年3月1日起,所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均实行公开招考和人事代理。两年来,全省102个县(市区)公开招考教师15000多名,新进人员中有11685名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占77.9%。这一制度的实施,解决了新进人员的出口问题,避免在中小学形成新的人员沉淀。公安县成立教师交流中心,全县8841名教师的档案均纳入该中心管理,通过改革,该县有98名农村教师到城区任教,184名城区教师到农村任教。目前我省已有1/3的县(市区)建立了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实现了传统人事管理向新型人才开发的转变,促进了教师的有序交流和良性互动。
3、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城镇教师服务农村的积极性。省教育厅出台了四个方面的优惠政策与激励措施:一是参加定期支教的教师在支教服务期间,人事关系和在原单位的身份不变,工资、福利待遇和发放渠道不变。其工龄、教龄及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二是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须有在乡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三是参加支教的教师,在参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湖北名师、特级教师和享受政府津贴等各种奖励及职务晋升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四是对在支教工作中表现优秀、愿意调入农村学校工作或服务期满继续支教三年以上的教师,可以低职高聘或优先评聘职称。同时,各地也结合实际,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激励办法。如黄石市教育局对每位支教教师每月结予生活、交通补贴费200元;武汉市对中心城区选派到远城区农村学校定期支教的教师,每月补贴500元,由市教育局承担。这些激励政策和措施增强了城镇教师服务农村教育的主动性。
4、完善考核管理,增强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的强制性。一是明确各级管理职责。省教育厅负责湖北名师对口支援和省组织的“特级教师巡回讲学团”的实施、管理和考核。湖北名师所在学校和受援学校分别向县(市、区)教育局书面报告对口支援的工作情况和实施效果,县(市、区)教育局每年汇总向省教育厅写出专题报告。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对特级教师巡回讲学的情况,通过测评、考核等方式进行效果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省教育厅,作为对湖北名师、特级教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城镇教师定期支教工作情况的考核,并存入本人档案。各市(州)教育局于每年6月底以前向省教育厅汇总报送本市(州)支教人员名册。支教期满或完成工作任务经考核合格的教师,由安排支教的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荣誉证书》。二是完善奖惩机制。省教育厅定期组织对各地实施“援助计划”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和表彰。各地“援助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湖北名师、特级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省级骨干教师等评选项目的推荐名额及教师免费培训指标分配挂钩。对重视支教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地方和单位,在安排教育经费补助和有关工作项目时将予以倾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于支教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服从支教安排,或在支教工作中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取消其当年晋职晋级、评优表彰资格。
据不完全统计,最近五年全省各县市组织的由城镇支援乡村的教师达25000多人,其中今年达到3028人。实践证明,实施“援助计划”,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教师交流制度的有效途径;是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从根本上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的必然要求。
我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多次做出批示,认为办法很好,真正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思想,希望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先后对有关工程的实施给予了重点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