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费”与“学杂费”一起收合理吗? 武汉市教育局:托管费与学杂费必须分开收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郭会桥 报道:“托管费每月收取300元,一次性收取4个月,并与学杂费‘打包’一起收,这合理吗?”昨日,汉口一所小学的学生家长向记者咨询。对此,武汉市教育局称,托管费必须与学杂费分开收,学校不得借托管班之名乱收费。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满足家长的不同要求,许多小学都办有“七对七”托管班,即孩子早上7时入校,晚上7时离校,比正常放学时间晚三四个小时。但对托管班的收费标准,许多家长都是“一头雾水”。
“开办托管班,解决了部分学生放学后无人‘看管’的难题,但学校不得随意开设托管班。”武汉市教育局有关人士称,按规定,能提供中餐和午休室的小学,才能开办托管班。只提供中餐而无法为学生提供午休室,是不适宜办托管班的。
该局有关负责人强调,一费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以收取杂费(含信息技术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对自愿参加托管班或寄宿制的学生,可代收住宿费、伙食费。其中,学校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但不准强迫。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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