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特辑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徐啸寒 通讯员巩平
编者按
昨日,省招办发布《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详细介绍了今年高考招生政策、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录取规则及防止招生诈骗知识等。本报特辟专版,摘录其主要内容,供考生和家长参考,敬请关注。
什么是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
问:什么是志愿级差?省招办对有志愿级差的院校如何投档?
答:志愿级差是指院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的分数差额。例如:某高校规定的志愿级差为20分,第一志愿调档分数线为600分,那么,第二志愿的调档分数线就为620分。
第一志愿生源充足而且规定了志愿级差的院校,省招办按投档比例投完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再按院校提出的志愿级差将第二志愿且分数在级差之上的考生档案投放给学校,由学校审核录取。投档总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问:什么是专业级差?专业级差在分配专业时怎样使用?
答:部分院校在分配专业时规定了专业级差,专业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时的分数差额。例如:某一院校规定专业级差为2分,院校在分配专业时,将第二专业志愿考生的成绩减去2分,将第三专业志愿考生的成绩减去4分……,然后,所有考生一起排序确定专业。部分没有规定专业级差的院校,在分配专业时,一般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即首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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