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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科班录取规则

http://edu.cnhubei.com  2007-4-24 9:31:5  

《2007年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特辑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徐啸寒 通讯员巩平

编者按

昨日,省招办发布《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详细介绍了今年高考招生政策、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录取规则及防止招生诈骗知识等。本报特辟专版,摘录其主要内容,供考生和家长参考,敬请关注。

预科班录取规则

问: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如何录取?

答:少数民族预科班的生源范围为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同面向全省招生计划一起投档,由院校在填报了预科班专业志愿且在规定生源范围内的考生中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投档后,生源不足的在院校同批次线上(校调档线下80分以内)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投档。生源仍不足的,在全省第二志愿投档之后,在批次线上(校调档线下80分以内)补投第二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时,再在院校调档线下80分以内先后按第一、二志愿顺序补充投档录取。

少数院校在我省有民族班、西藏班招生计划,民族班和西藏班同时面向全省招生计划一起投档,由院校在填报了民族班或西藏班专业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面向全省招生计划第一志愿投档后,生源不足时,再将第一院校志愿中填报了民族班或西藏班专业志愿且成绩在校调档线下40分以内的考生档案补投给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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