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特辑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徐啸寒 通讯员巩平
编者按
昨日,省招办发布《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详细介绍了今年高考招生政策、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录取规则及防止招生诈骗知识等。本报特辟专版,摘录其主要内容,供考生和家长参考,敬请关注。
高职高专专业录取不分主招和兼招
问:高职统考生如何录取?
答:本科院校(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考试科目按志愿顺序投档,先依次投主招科目的一、二、三志愿,主招科目生源不足时再依次投兼招科目的一、二、三志愿。高职高专专业录取时不分主招和兼招科目,按考生成绩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
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艺术高职高专单独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将线上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比例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再投后续志愿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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