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特辑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徐啸寒 通讯员巩平
编者按
昨日,省招办发布《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详细介绍了今年高考招生政策、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录取规则及防止招生诈骗知识等。本报特辟专版,摘录其主要内容,供考生和家长参考,敬请关注。
第二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问:什么是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如何投档?
答:平行志愿是指同一志愿序号中的多个并列志愿。如第一批本科的第二志愿为6个平行院校志愿,这6个院校志愿并列,均为第二志愿。
今年我省第一、二、三、四批的第二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投档。即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首先将同一科类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特征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依次投档,先投分数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再投排序在后的考生;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有计划余额且排序相对在前的院校。机读志愿卡中,平行志愿的先后顺序为从左到右、从上到下“Z”字型排列,即在机读志愿卡平行志愿栏中,最上一排的左边为①、右边为②,第二排的左边为③、右边为④,第三排的左边为⑤、右边为⑥。这个排序就是投档的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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