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特辑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徐啸寒 通讯员巩平
编者按
昨日,省招办发布《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详细介绍了今年高考招生政策、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录取规则及防止招生诈骗知识等。本报特辟专版,摘录其主要内容,供考生和家长参考,敬请关注。
莫轻易填报不熟悉的院校
问:为什么了解高校信息对填报志愿至关重要?
答:近几年,不少院校的办学地点分设多处,新组建的院校也较多,办学体制多种多样,考生一定要对自己准备选报院校的办学性质、办学地点、收费标准、颁发毕业文凭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事先了解清楚。
从往年录取情况来看,少数考生由于对所填报院校的信息了解不全面,入学后发现所录取院校在办学条件、办学地点、收费标准等方面与自己的理想差距很大,要求换录。按我省规定,考生一经正式录取就不能退档、不能换录。每年都会有部分考生因对录取院校不满意而不报到。
考生可通过查询院校招生章程、直接与院校联系、到院校实地考察和登陆院校网站等方式了解院校信息。不要轻易填报不熟悉、不了解的院校。因考生本人了解院校信息不准确、选报志愿不当,导致不合本人意愿录取的,一律不能退档,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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