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特辑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徐啸寒 通讯员巩平
编者按
昨日,省招办发布《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详细介绍了今年高考招生政策、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录取规则及防止招生诈骗知识等。本报特辟专版,摘录其主要内容,供考生和家长参考,敬请关注。
留心体检结果
问: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对填报志愿有何影响?
答:国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因考生身体原因学校不予录取的专业和考生不宜就读的专业。考生收到《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后,要关注自己的体检结果,《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包含体检结果和相应的填报志愿建议。
(1)学校不予录取相关专业。表示考生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条款,报考时应避开这些专业。
(2)不宜就读相关专业。表示考生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能坚持专业学习,但今后对在该专业就业可能造成影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报这些专业。
教育部明确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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