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特辑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徐啸寒 通讯员巩平
编者按
昨日,省招办发布《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详细介绍了今年高考招生政策、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录取规则及防止招生诈骗知识等。本报特辟专版,摘录其主要内容,供考生和家长参考,敬请关注。
残疾考生要如实填写病史
问:如何保护上线残疾生的合法权益?
答:残疾考生在体检时一定要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便于高校录取时根据考生的身体状况分配专业,以免因隐瞒病史而被学校拒录或录取后取消入学资格。残疾考生要主动和省残联取得联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残疾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合理填报志愿,主动填报专门招收残疾考生的院校或专业,以便将来的学习和就业。
为了保护上线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录取时,省招办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残疾考生与其他考生一样,根据其高考特征成绩和志愿投档。省招办还将邀请体检专家在录取现场专门负责体检咨询,对高校提出的残疾考生退档理由予以审核,督促高校按国家规定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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