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特辑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徐啸寒 通讯员巩平
编者按
昨日,省招办发布《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详细介绍了今年高考招生政策、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录取规则及防止招生诈骗知识等。本报特辟专版,摘录其主要内容,供考生和家长参考,敬请关注。
独立学院收费较高
问:什么是独立学院?填报独立学院志愿时应注意什么?
答:独立学院是指由普通本科院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二级学院和分校。独立学院按办学成本收费,本科一般为每年1万元左右,高职高专一般为每年7000元左右。
独立学院本科安排在第三批本科录取,其中我省民办高校和办在武汉市的省属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其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第三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我省办在武汉市以外的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其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第三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
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高职高专专业一般安排在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录取。独立学院发放的毕业证书上署名独立学院学校全称,例如"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毕业证书上的署名即为“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毕业证书上的署名即为“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一般不在校本部办学,填报独立学院志愿前,考生应充分了解独立学院的办学地点和教学条件。第三批录取的高校均按办学成本收费,收费标准较高,考生在填报第三批院校志愿时,一定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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