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特辑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徐啸寒 通讯员巩平
编者按
昨日,省招办发布《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详细介绍了今年高考招生政策、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录取规则及防止招生诈骗知识等。本报特辟专版,摘录其主要内容,供考生和家长参考,敬请关注。
志愿分两次填报
问:考生何时填报高考志愿?
答: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分两次填报志愿。
第一次在高考结束之后、公布高考分数之前估分填报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0日至14日;
第二次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专业)志愿,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和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本科、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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