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特辑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徐啸寒 通讯员巩平
编者按
昨日,省招办发布《200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招生”百问》,详细介绍了今年高考招生政策、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录取规则及防止招生诈骗知识等。本报特辟专版,摘录其主要内容,供考生和家长参考,敬请关注。
志愿表须由考生填涂确认
问:填报志愿时需注意哪些细节?
答:需要提醒考生注意以下四点:
一是志愿卡和打印出的志愿表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涂、校对、签字确认,不能由别人代填、代校、代签。从近几年情况看,委托他人代填、代校、代签字,容易填报不合本人意愿的志愿、容易造成志愿信息的错误,一旦产生不良后果,考生后悔莫及,一般也很难弥补。考生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填报志愿,慎重选报高校,亲自校对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二是不按规定参加志愿填报,自动放弃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不校对签字,委托他人代填、代校、代签以及拒签、错填、错报、漏填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是机读志愿卡一定不要折叠、污损。考生填涂错误以后要更改错涂的信息点,一定要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要保证机读志愿卡清洁、平整,否则会影响志愿信息读取的准确性。
四是部分市县试行网上查询志愿信息,考生可在当地招办指定的网站查询自己的志愿信息,若发现网上查询的志愿信息与自己签字确认的信息不一致时,要及时与县市招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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