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王晶、特约记者梁炜)昨日,省教育厅公布今年专升本政策。“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不再举办专升本教育。2007年,我省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为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部分省属普通本科院校。
所有专升本计划面向全省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军事院校地方生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再区分校内、跨校形式。招生计划数为3240人,纳入2007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专升本考试由举办高校负责,考试科目和录取分数线由举办高校确定。专升本学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举办高校当年同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等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所在高校不得以普通专升本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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