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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现行高中招收“三限生”的收费,今秋实行新标准。与往年相比,新标准降低了“三限生”收费标准的上限。
记者昨日获悉,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三限生”继续实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单校“三限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一般高中分别不得突破该校招生总计划数的30%、20%、10%。
中心城区(含东西湖区)各类公办普通高中“三限生”收费标准,每生三年学费总额一律降低3000元,即:省级重点高中和省级示范学校三年学费上限由2.7万元降为2.4万元(每生每学期4000元);市级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学校三年学费上限由2.1万元降为1.8万元(每生每学期3000元);一般普通高中三年学费上限由1.5万元降为1.2万元(每生每学期2000元)。
远城区各类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每生三年学费总额一律降低6000元,即:省级重点高中和省级示范学校三年学费上限由2.7万元降为2.1万元(每生每学期3500元);市级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学校三年学费上限由2.1万元降为1.5万元(每生每学期2500元);一般普通高中三年学费上限由1.5万元降为0.9万元(每生每学期1500元)。
新收费标准自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实行。此前招收的“三限生”学费,仍按原标准执行。
长江日报(胡孙华 邹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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