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江卉、通讯员朱俊、邹永宁)武汉市教育局昨宣布,凡拥有武汉市户籍的贫困大学生,明日起可到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该项助学贷款的特点一是信用贷款,无需担保,仅要求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组成共同借款人;二是贷款期限长,贷款期限按照全日制本专科年限加10年确定,最长可达14年;三是凡我省考入高校的学生全部纳入助贷范围,做到应贷尽贷(本次明确的高校,包括所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为方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有关政策,掌握申报程序,及时申请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武汉市教育局公布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27-82781321,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电话:027-8789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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