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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禁办考研辅导班

http://edu.cnhubei.com  2007-10-9 8:48:56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教育部8日发出通知,部署明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明令禁止招生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通知提出六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硕士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准考。二是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自命题环节的各项工作,加强对自命题教师的指导和培训。三是为克服应试倾向,严禁招生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也不得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为学生考研而缩短正常的教学计划和授课时间。四是按照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总体要求,规范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五是加强评卷点建设和管理。六是加强录取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并更加系统地推进初试、复试、推荐免试等改革,继续整合优化初试科目和内容。

  据介绍,与2007年相比,2008年研究生招生有明显调整,例如,对农学门类初试科目和内容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的4门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和农学学科基础综合。农学门类公共基础的数学、化学,农学学科基础综合的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实行联合命题。

  从2008年起对初试分数线分区进行了适当调整: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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