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这种做法欠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谈海亮 记者周欣欣)校内商店销售“热得快”,学校的后勤部门能否强行没收?昨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校内一家便利商店老板周先生向本报反映,前日下午,该校后勤部门工作人员没收了他店内价值1000多元的“热得快”。
周先生说,他事后才得知,为了防止学生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学校近期通知校内各商店不得销售“热得快”等电器,后勤人员因此没收他的货。但是,之前他并未得到通知,如果学校通知到位,他可以不进货或不销售。
该校宣传部的严老师说,学校近段时间通过挂横幅、在公告栏张贴通知等方式,已经明确要求校内商店不得销售大功率电器,但是该店仍然销售“热得快”,学校不得不暂收其商品。不过他表示,如果周先生确实没接到通知,后勤部门可退还货物。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李国宏律师说,学校的后勤部门无权没收校内商店的货物,如果双方事先有协议,规定商店不得销售某些商品,而商店仍违规销售,校方可按协议处罚;但若事先没有协议,则必须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而不能单方面出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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