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看:把临时工逼成“志愿者” 新劳动合同法寒意袭来
因为单位不愿承担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保险费用。辛亥革命博物馆几十名临时工被迫签订志愿者协议。
华为辞工事件已经平息,但它引发的紧张、焦虑情绪却并没有消退。一些为了规避新法实施后带来的负担、危险,企业想出的险招、怪招层出不穷。在广东,对门的两家皮鞋厂互换工人;在上海,老板注册两个公司,轮流和员工签合同;合同工“改签”为劳务工;把临时工逼成志愿者。
在这个物价飞涨的岁末,我们感到了风暴带来的寒意和恐慌。
立法的初衷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现实是,相对雇员,企业永远是双方关系中的强者。欠薪、无加班费、民工讨薪、短期合同甚至没有合同,不知猴年马月的休假权利,是劳动者心远的痛。“为什么不拿起法律武器”如同一句“何不食肉糜?”
华为公司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员工,无疑是属于社会层级中的较高的,有较高文化素质、法律意识,但面对公司用意明显的规避行为而集体噤声,对于一个进城打工的农民工,他能够如何申诉?对于一个小公司的业务员,站到公司的对立面,打官司的成本有多高?失业后首先要面对的生存问题才是第一要务,法律事务大量的精力投入让人止步。也许有人会谈到媒体监督力量,不具备新闻关注的要素的事件不会引起媒体的关注。如果不是“辛亥革命博物馆”、“志愿者”这几个关键词,文首的这条新闻根本不会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
有法学家说过,能够真正落实的法律,一定是法律所协调的利益相关各方在力量对抗上能够达到法律条文所界定的状态,否则法律仍旧是一纸空文。
新劳动合同法把社会的中坚阶层与劳动者区分开来,前者已经进入管理层,无论从工龄还是与公司签约次数来看,他们的利益都得到了稳固,而广大的劳动阶层面对的问题却仍是一致的,有“劳务合同”、“劳务公司”这样法律认可的避风港的存在,稳定的更稳固,无保障的更脆弱。
而对于企业来说,一份“无固定期限合同”最担忧的除了巨额赔偿,员工的工作效率降低、倦怠是企业最不希望看到的。”
新婚姻法没有引起离婚潮,取消国庆长假没有引起旅行社抗议,颁布一部为民服务的合同法,却让劳动者受伤,法律的作用是扶持弱势达到双方权利的平衡。希望新法的实施真正能达到公司与员工的共赢。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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