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隆平:允许大学女生怀孕就是社会进步吗?
我有点想不明白,现在的女性到底是获得了自由还是获得了放纵的权利?高中女生可以偷情约会堕胎,大学女生可以结婚生子受孕享受保护。这到底是社会进步还是文明倒退?
日前,《山东大学关于在校学生结婚和申请生育的管理规定》出台。媒体声称这个对于在校学生的结婚和生育作出了详细具体规定的新规定,彰显了对学生的人文关怀。但笔者以为,这并不见得是件好事。
首先,我们知道大学恋爱多是不可靠的爱情,大多数毕业即分手的事实已经不需要笔者再在这里啰唆。那么,受孕大学女生生出来的孩子没有父亲,孩子怎么办?难道父母的无知要让无辜的孩子来承担吗?更何况,做了父母的大学女生,又何尝不是痛苦的!
既如此,毕业即分手的爱情,也就可能造就更多的单亲家庭,而单亲家庭存在诸多问题,并不是一日两日的事了。单亲家庭最大的问题还是子女的教育问题,单亲家庭的子女的教育问题往往存在几个误区,无原则的溺爱;简单粗暴的教育;生活的包办替代。孩子的教育不好,势必影响到未来。如果还是多数,那国家、民族何以为继?
这些还只是未来存在的问题,受孕大学女生眼下的事情就够她们去处理的了。生下孩子,她们干嘛去,保留学籍,等她们回来再继续读书,她们还会有心思读书吗——这岂不是误人子弟?如果学校允许她们带着孩子读书,那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玩笑了,孩子可不会照顾谁的情绪,想哭就哭,这课堂还能成为课堂吗?想必再开明的大学也不会开明到如此地步的,但剩下的问题就是,暂缓一年上学,我想问的是,学业何以为继?假如大学女生都生孩子去了,大学何以为继?
最重要的问题还是,其实前面这些担心都是多余的,因为并没有多少女孩会在大学选择怀孕生孩子。那也就是说,在大学怀孕的女生并不会占多数,那一部不是维护多数人利益的法律规定,是不是没必要存在呢?如果只是为了一些不甚遵守道德伦理的人找法律依据。
这样的规定是不是不符合普世价值,是不是给一些放纵自己的女人找了个托词?文明的进步,恐怕不是为了少数人得到一点点不必要的权利,而是一种能够维系社会健康进步的生存空间!
稿源:荆楚网 作者:肖隆平(北京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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