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社区]
 
设为首页 | 收藏  【在线投诉】  【邮件】
荆楚网主页
中部崛起 荆楚网视
教育湖北>>求职培训>>政策维权 热字TAG:
 

明明是员工却要遭“派遣” 企业此举无法逃避责任

http://edu.cnhubei.com  2008-1-7 9:18:59  

明明是员工 却要遭“派遣”

主管部门:企业此举无法逃避责任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 魏曦 实习生 童菲菲

  “因为不愿意变成劳务派遣员工,我在去年年底失去了工作。”昨日,仙桃来汉打工3年多的肖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经历。

  2004年7月,肖先生应聘到东湖开发区一家公司的生产事业部工作,但一直没有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去年11月5日,公司贴出一张公告,要求他们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逾期则按劳动关系终止处理。“原本盼望《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单位直接跟我们签劳动合同,没想到要被‘租赁’。”肖先生不愿意签派遣合同,结果被原单位拒绝继续留用。无奈之下,他和另3名员工为此提起劳动仲裁。

  记者从劳动仲裁部门了解,近来,把员工转入劳务派遣引起的类似纠纷大大增多。

  改为劳务派遣有“名堂”

  企业为何要把员工转为劳务派遣身份?“能延长对员工的考察期。”一家知名企业在校园招聘的时候,要求录用人员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2年合同。招聘负责人曾先生坦称,这两年可以对员工进一步考察,2年期满后再考虑是否签劳动合同。

  华中人才市场经理薛莉则称,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灵活,近年来在江城飞速发展,但派遣公司损害求职者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以往,一些用人单位把派遣员工看作是“临时工”,与单位正式职工之间存在着待遇不平等,这使得有的员工担心被派遣之后权益受损。

  一位业内人士称,把正式员工转成劳务派遣员工,说到底还是因为有的单位担心连续工作满10年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可以中断这个10年期。

  无法规避连带责任

  “劳务派遣因为有服务费的存在,用工成本只会上升,不会下降。”武汉市劳动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彭燕娥称,《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彭燕娥称,有的企业误以为派遣就能避免劳动争议、规避责任,这也是不正确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如果劳务派遣单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员工负有连带责任。

  一位知名人力资源专家表示,企业应当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长期劳动合同意味着忠诚度,企业可以暂时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旦员工用消极工作来“回报”公司,公司会得不偿失。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彭晓红律师称,如果合同未到期,企业强求劳动者改签劳务派遣,相当于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字体: 】  【打印】  【关闭
已有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我来评两句
用户名: 支持 中立 反对

推荐阅读
图说教育
荆楚教育
今日要闻   全国 湖北 收费 资助 校园 科技 人物
招生考试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四六级 资格认证
观点焦点   头条回顾 教育BBS 咨询 投诉 专题
成才培养   心得 误区 交流 小作家
求职培训   招聘会 面试 薪情 维权 找工作 求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