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08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社录用机关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人员范围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08年2月20日下午2︰30
面试时间:2008年2月22日上午9︰00
专业
科目考试和面试地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办公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民族文化宫东侧)。
面试人员范围:人事部统一公布的进入面试的全体考生,名单如下:
姓名准考证号姓名准考证号
张若倩19615151919许凤琳19615921212
刘娜19616114820袁然19617830722
何晖19618160913彭杨19613379810
王鸿杰19611231213苗贵安19619811710
吴舒19614422126何贤志19612615504
曹志19614422129王竞19613190901
张子良19619711812姜凯19615120519
余新星19617842205向志艳19615330920
张冉19618686608王硕蕾19618010626
丁丽19615950113陈玮芳19618261006
冯美凯19615713918段传忠19614422122
乔小鹏19618181418丁渊19613660218
徐晓燕19617781413王旭19612205310
赵振钦19613502219张晓晟19618480111
柯志蔚19618661216罗巍19618310121
余锴19618120729王三福19618730222
王飞19612618801申自然19618053028
卢华19613753002
二、资格复审
请上述考生于2月20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携带以下材料到总社机关办公楼322房间进行资格复审。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考生报名登记表;
③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
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工作证原件、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③考生报名登记表;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会在职人员);
⑥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
三、其它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时进行资格复审、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10-66052905、66054766、66053944
来源: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