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录取规则:
对于达到湖北省划定的联考专业合格控制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湖北考生,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40%+联考成绩×60%)×2”计算,择优录取。
2、山东省录取规则:
(1)对于取得我院专业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文化成绩×40%+联考成绩×60%”排名,择优录取;
(2)对专业成绩前3名、高考文化成绩过相应批次线的考生,若生源地招生政策允许,可优先录取。
3、江西、湖南、江苏、安徽等省录取规则:
对于专业过生源地联考(统考)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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