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1月29日下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的湖北省“两会”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在洪山礼堂举行,省教育厅副厅长徐雁冰表示,2016年将继续在全省落实《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在湖北试点单列师范生招生投档,师范生均拨款将翻倍,为乡村教师“输血”。(1月30日荆楚网)
中国教育发展一样遵循“水桶效应”,中、西部教育、特别是乡村教育发展了,中国的教育也就发展了。往往教育相对欠发达的地方,孩子学习知识,通过读书改变命运的渴望越强烈。然而,不争的教育现实是一个老师往往教了“父辈、子辈,甚至是孙辈”,因为没有新鲜“血液”注入,不能“更新换代”,往往一个老师在同一个地方一教几十年,这显然不利于本地教育的发展。
为此,今年湖北两会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用学费代偿的方式,即大学生在乡村学校工作一年,将退还一年的学费,鼓励大学生到乡村任教,让乡村教师“下得去”;将新机制老师的补贴提高5000元,给予农村义务教育的老师每人每月600元生活补助,对贫困的农村老师每人每月补贴300元到600元,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让乡村教师“留得住”;凡是当乡村新机制老师,要不少于半年的职业素养的培训,才能上岗,让乡村教师“教得好”。
今年湖北两会在乡村教师“补充、培养、补助”等方面出台了十条规定,被媒体称为“乡村教师的‘黄金十条’”。湖北在全国首先实施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必将对乡村教育起到率先垂范作用。
乡村教育落后除了年轻教师“下不去、留不住”,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专业不对口”。从目前,湖北省招聘的3.1万名农村新机制老师来看,师范类毕业生仅占45%左右,一半以上是非师范生。因此鼓励师范生去乡村“乐教”非常重要。对于乡村师资匮乏,传统的解决办法是采取“公招教师”、“特岗教师”等形式。这让很多非师范专业的大学生进入到教师队伍。而真正师范生往往在城镇应聘从教,这是“教不好”的重要原因。因此,除了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师范类院校还应该将鼓励师范生到乡村任教作为一门重要的思想课程来抓。
让师范生“乐教”于乡村,是发展乡村教育,乃至整个中国教育的关键。
稿源:荆楚网
作者:长安濮存
(作者: 编辑:长安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