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爱不是没有原则的溺爱,更不是文过饰非的开脱,而是责任,是对学生、对国家、对道义的责任。
■顾骏
7月26日,合肥八中语文教师姜守传给东方早报旗下的“澎湃新闻”发来一篇文章,谈的是他19年前的“得意门生”、前不久被检方带走调查的央视主持人——芮成钢。姜老师说,他是“流着泪写完这篇文章”的,但文章公之于众后,却招来网友几乎一边倒的抨击。姜老师痛惜学生的文字到底有何不妥?
在文章里,姜老师既深悔自己当年引导芮成钢报考外交学院,也为学生出事后受到的“非议”鸣不平,还对世态炎凉表达不屑,更疾呼芮成钢“代表央视,代表中国,征询国际上对中国发展的意见,向世界转达中国的声音,从而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各阶层的民众了解世界,功耶?过耶?世人自有公论”。总之,一个家长在类似场合可能表达的所有惋惜、痛心和“恨铁不成钢”的复杂心理,姜老师都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句话在姜老师那里实实在在可以感受到。
那么,为什么一位教师对学生的拳拳之心会让网友斥其为“自取其辱”?原因无他:社会对教师和父母的要求不一样。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中国人虽然把教师和家长都视为“责任和情感”的结合体,但两者之间仍然有差别。在父母,血缘亲情占第一位,所谓“虎毒不食子”,亲情是第一原则,责任反倒居于其次。如果一位父亲管教过严,导致子女发生意外,一定会受到社会谴责,“狠心的爹妈”是逃不过去的标签。但对教师而言,责任才是第一位,尽责远比“滥情”重要。何况诸多学生需要公平对待,更不能对某位学生“过于专情”。这是师德的重要一项,也是教师自我保护、不犯大错的“安保措施”之一。
既然教师以对学生的责任为第一,那么在遇到学生有可能因为违法犯罪而受到惩处时,首先应该想到的不是学生如何可惜,不是学生曾经有过多少“贡献”,更不是代替学生“悔不当初”。所有这些表现在家长身上,大家都能理解,因为子女对父母而言具有“唯一性”或“无可替代性”,法律上“亲亲相隐”的原则就是这么来的,血亲关系按照我国法律不可断绝也是这么来的。
但教师就不一样。教师与学生关系的不同之处,不仅在于学生不是只有一个,虽然每个学生就其自身而论,同样是独一无二的,而在于教师在单纯为犯错的学生惋惜之前,应该先想到学生的错误中是否有“师之惰”的因素。如有,该怎样在已经离开校门的学生中抓紧补课,怎样对仍在校内的学生“亡羊补牢”。而这些补救性措施得以展开和收效的前提,是教师反思自己过往教育中的种种不足。
在文章中有一个小小例子,姜老师承认,当年为让芮成钢更有可能被外交学院录取,特意安排他第三个面试,以便面试老师“可以有个比较”。如此做法对芮成钢最后被录取不一定有多大影响,但就教师必须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的公平原则而论,姜老师或有欠缺了:前面两位学生只是“开胃菜”,芮成钢才是“大菜”?如此给“得意门生吃偏食”,有没有急功近利不顾规则之嫌?谁也不能说,姜老师当年的做法就决定了芮成钢的人生道路,但至少人们会从芮成钢在国家喉舌的岗位上被检方带走调查,看到同样的“急功近利而不顾规则”。如果姜老师能如此认识自己当年在日常教育和关键场合的某些不当做法,并诚恳探讨这些做法对芮成钢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告诫自己今后不再有类似行为,那断不会像现在这样受到出乎意外的抨击。
师生之爱、师生之情,不是妇人之仁,不是没有原则的溺爱,更不是文过饰非的开脱,而是责任,是对学生、对国家、对道义的责任。忘了这一点,就是忘了身为教师的根本。流泪可以出自崇高,也可以只是儿女私情,在学生出事之际,教师应该对自己流的什么泪有清醒的自觉。
(作者系上海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