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给创业开“绿灯”。学校规定:支持教师保留身份,带着科研成果创业;明确本科生和研究生可分别选择休学创业两年和一年,休学创业期间,可享受学校创业教育资源和支持服务。(8月10日人民网)
交大鼓励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教师创新创业,教师可以依法合规地分享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的收益。并鼓励学生除了创新创业有合理回报外,还可休学创业。同时,学校还制定了《上海交通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为每年培育的约100个创业团队(项目)提供5000-20000元资金支持等。
应该说,交大的做法,开启了大学校园创业创新之先河。通过释放学校人才活力,转化科研成果等,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搭建平台,进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开展,“让师生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更好地实现精神追求和自身价值”,确实令人赞叹。
然而,为创业开“绿灯”,不管是让教师依法合规地分享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的收益,还是鼓励师生保留身份去创业,都应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切忌盲目跟风,相互攀比。比如,你交大能做的,我也能做到;你鼓励师生保留身份去创业,我也允许师生自由进出校园;你为创业团队(项目)提供20000元资金支持,我为创业团队(项目)提供的资金支持一定超过你,等等。如此一来,恬静的大学校园岂不成了一锅粥?
重要的是,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大学校园都是教书育人,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地方,如果大家都去搞休学创业,岂不有悖于学校这个神圣的文化殿堂之称号。
当然,在下对交大的做法也持赞成的态度,更无半点指责的意思。只是认为,学校为创业开“绿灯”,一切都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千万不能盲目跟风,更不能带有功利性。否则,对学校产生的影响将是长期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传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