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华中农业大学的贴吧里有这样的发帖:贫困生认定要查询过去某一段时间内校园卡食堂中餐、晚餐的消费记录,据学生推算,想要获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者助学金的学生,女生中晚餐的消费要低于6.2元,男生要低于7.2元,否则就会被取消已经认定的贫困生资格,相应的助学金也将被取消。
想被认定为贫困生,获得助学金,食堂消费水平竟然成为助学金评定参考依据。看到这样的消息,笔者也是醉了。毋庸置疑,这则消息也引发了群体的热议。诸如“难道贫困生就不能吃得好点吗?吃饭开销大的学生被取消贫困生资格,这样的规定合理吗?”的质问,充斥着校园。
从记者的调查中也发现,经济套餐窗口,经济套餐窗口,上面标明一荤一素加米饭3元,两荤加米饭3.5元,而其他套餐窗口,一荤一素每份7元,两荤一素每份9元,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要想吃饱吃好确实在7元上下。
不得不说,15天取样调查,10%的排名限制,以及6.2、7.2的标准设置有失偏颇。尽管针对此情况,校方给予“不是一刀切,更不是硬性规定”的回复,但是,这个在操作上漏洞百出的制度,也必然会让“尊严”碎了一地。
不妨随着笔者来算一笔账,假设一天的就餐标准定为20,一个月的生活标准就是600,即便就餐标准定为25,一个月的生活标准就是750,多出的150块钱的生活标准,又怎能一次来衡量一个学生富裕或是贫困呢?!
其实,按照现在的物质发展水平,大可不必在“吃”上计较,吃得好是必要而必须的。如果执行这项制度,势必或有些贫困生群体因为规定的限制,被迫要在“吃”上做文章。我们不排除紧衣缩食,但是这样的过犹不及,变成衡量标准之一,如此的提起来便变味儿了。
不可否认,这一举措对于那些家庭条件转好,但是不愿意放弃贫困生资格的学生,是一种有力的“淘汰”机制。但是,从长远来看,并不是治本之策,如果真有此心,同样也可以在这个限值标准上攻克,在“吃”上“变相”。而对于更多的贫困生群体,这项政策难免是因小失大,弊大于利。
当助学金要在“吃”上做文章的时候,不得不反思助学金的初衷。近年来,关于贫困生的心理问题、社会问题、贫困问题越来越引起重视。本应该是关怀式的扶助资金,却奈何成了尊严的枷锁;本应该是鼓励性的帮助,却奈何执行起来加上了“与众不同”的烙印。
确实,在国家励志奖、助学金等带有特定群体限制的奖励评定上,将一个质性的概念量化处理,无论怎样,都会有一些偏颇。所以,在笔者看来,最关键还是要我们的老师多观察多接触学生,与他们交流,感官的体验与了解才是质性情况的真实反映,这样来区分关爱贫困生才是应有之道。
稿源:荆楚网
作者:江夏青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