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张冰峰 康定祥)昨天,记者从江夏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大二女生吴某因在校园贩毒被提起公诉。
今年5月18日凌晨,吴某携带四包“K粉”,从老家红安县乘车到其就读的江夏某高校,车行至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四路时被民警拦下检查,吴某将“K粉”丢到路边逃跑,被民警当场抓获。
据吴某交代,今年2月份以来,其先后5次在红安县某网吧、某酒吧以及就读的校园内向其同学黄某、韩某、鄢某贩卖毒品“K粉”,获利数百元。吴某身为在校大学生,却常年混迹于网吧和酒吧内,并在这些场所内结识了以贩毒为生的熊某等狐朋狗友,最终一步步走上了吸毒贩毒的犯罪道路。
据检察官介绍,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贩卖毒品三次以上,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铁窗中的吴某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罪行的严重性,甚至询问办案人员“我的案子怎么还没办完?下周学校开学了我要回去上课了”。由于对法律的无知,等待吴某的将可能是三年以上的牢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