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在面试试题命制与管理、面试考场管理、面试考官管理、面试工作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其中要求,面试室应当配备录像或录音设备,对面试过程全程记录。(12月21 日新华网)
近些年,各地报考公务员热一直居高不下,公务员已成为最热门的职业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保证招考的公平公正,成为社会关注的一大热点问题。
然而,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由于面试与笔试相比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弹性较大,“操作”余地较宽,加之监督不力,面试成为最容易产生问题、最为人诟病的环节,不少人提起面试的第一反应就是“要走后门,找关系”,甚至有过“公务员面试就是走过场”的社会传言。
而且,面试难以做到像笔试那样标准精确,因为评委的知识水平、认识角度、不同的喜好都会影响到考生的成绩;同时,面试一般是封闭的,除了评委、考生和工作人员,其他人均不参加。这种情况下,如果监督不力,就容易增加主观化甚至给少数别有用心的人舞弊的机会,损害公务员面试的公信力。
《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面试室应当配备录像或录音设备,对面试过程全程记录,这是公务员公平招录的又一进步。不但使那些妄图利用面试做手脚者有所顾忌,也促使招考主管部门和评委们转变工作作风,增强面试工作的责任感,降低评分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改善篡改考生个人面试成绩和弄虚作假的现象,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面试的公平公正。
但笔者以为,现场全程录音录像还并没有完全突破面试的封闭形式,难免还会让人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被“修改”的担忧,给人产生一种会“暗箱操作”的感觉。公开是民主、公平和公正的基础,是最简捷最有效的释疑解惑方式,也是广大民众比较信服的措施。如何彻底打破群众的疑虑,消除面试不公,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击破面试的神秘感和封闭运作,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在公务员面试中我们还应注入更多的“阳光”。如现场公布分数,引入公民现场旁听,对不公的现象现场提建议和意见,或参照长沙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媒体”直播的方式,将面试通过媒体全程公开。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任何腐败和不公正的行为都难以藏身,才能真正保证公务员面试和考录的公开度、透明度和公信度。
稿源:荆楚网
作者:朱海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