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武霓)2016年3月10日,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发布2016年第一季度“时代楷模——武汉精神践行者”,10人上榜,东湖高新区大屋陈学校七年级学生“孝义少年”陈樊桂荣列其中。
“时代楷模——武汉精神践行者”是武汉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范。评选宣传“时代楷模——武汉精神践行者”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2014年开展该活动以来,推出了创新创业楷模、党员干部楷模、见义勇为楷模、孝老爱亲楷模、诚实守信楷模和志愿服务楷模共180名。
从今年开始,“时代楷模——武汉精神践行者”评选由每月发布一次改为每季度发布一次。同时,还将在各区、街、社区设立的“时代楷模——武汉精神践行者”实体榜上适时发布,在全市营造“见贤思齐 立德扬善”的浓厚社会氛围。“时代楷模——武汉精神践行者”由各区、市直单位推荐,经道德模范、媒体记者、领导专家评审、投票产生。
东湖高新区文明办推荐入选的“孝义少年”陈樊桂为此次评选活动中唯一一位未成年人。其他入选的九位楷模分别是:“创客推手”刘玉、“多次挽救轻生者的大桥美容师”涂晓珍、“笑对人生卖菜叔”甘书清、“医德高尚的疗心医生”王庆、“情义并重好校长”文权、“80后热血警探”许奎、“见义勇为好护士”曾静文、“致富领头雁”陈炳兰、“用志愿行动记录青春大学生村官”刘良娟。
陈樊桂父亲残疾,母亲智障,无其他经济来源,前年父亲意外车祸去世,年幼的她担起了家庭重担。在家中,她孝顺父母,尊重长辈,智障母亲在她的精心照顾下渐渐地生活能够自理。在学校,她勤奋学习,成绩突出。她还是学校学生会的成员,热心公益。她的事迹被大家所称赞,2015年9月被选送到中央电视台参加“孝心少年”评选活动,获得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美德少年”称号,2015年荣获“光谷好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