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呼声始于去年。当时,时任民进广东省委员会教育工委副主任的张军,提出一份《关于深化我省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的提案。该提案指出,物价水平不断上涨,但高校学费已经十多年没有调整,不少高校面临较大的财务压力,建议建立高校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从2013年起,广西、湖南、山东、天津、江苏等省份陆续公布普通高校学费调整标准,广东也应全面启动高校收费政策调整工作。(4月9日《新快报》)
教育部当年实行“限涨令”,是为了遏制住高校学费的盲目增长,减少学生的压力和家庭的负担,也是为了缓和舆论的质疑,去除教育现状带来的“积弊”。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似乎忽略了高校财政的实际情况和5年之后带来的消极影响,尤其是普通高校,所以其并不是减轻负担、缓解质疑的根本之策。
具体来看,高校分为重点和普通,重点大学的财政来源有学费、校办企业、国家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而且后三方资源充足。在重点大学,学费在办学成本中只占3%,就算学费不涨,也能应付规模扩大、物价上涨和完善基础设施等带来的办学成本的提高。而对于普通高校,后三方资源匮乏,而且财政拨款还不足,大多只能依靠学费。限涨令的出台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普通高校的发展,导致教育的天枰向重点大学倾斜,这是对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机制完善的阻碍。
基于以上情况,在“限涨令”到期之后,重点大学可能涨幅不大,但在普通大学会涨的“一发不可收拾”,因为那五年的压抑和打击,使得他们的财政出现问题。他们的人才培养方案、奖励机制等发展教育的“一揽子”计划都不能完全落实,使得学校的经费不能为学生所用,甚至会走弯路,出现教育模式的畸形发展,这对人才培养来说是灾难。
就现状而言,这一“涨”对于学生和家庭的负担更不容小觑,过于高幅度的学费增长对于城市普通家庭和农村家庭来说仍是噩耗。如果学费循循渐进的增加,既能促进高校合理化发展,也能让公众能够接受。但如果像现在这种“涨法”,而且涨的最多的往往是普通高校,虽合情理,但不符合公众内心对教育的衡量标准,更会让公众震惊,无法承受,舆论的质疑也会接踵而来。“限涨令”不但没有达到目的,反而使得当初要避免的“积弊”变的更加严重,得不偿失。
并不是完全否定“限涨令”,限涨令可以有,但只能在发展过渡阶段起辅助作用,适当减缓矛盾。要想去除“积弊”,应该把精力放在如何平衡教育资源的分布和探索高校管理改革上,而不是凭一纸禁令任由其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缓解普通高校面对的现实窘境。
从应对方式来看,政府应该对普通大学形成独立的一套资助体系,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扩大其财政来源,使得普通大学不至于因为财政问题而滞后发展。高校要改革管理体制,通畅冗费,加强高校信息监管,尤其是在重点大学和要求涨学费的普通大学,及时落实信息公开,让高校财政透明化,起码让公众知道钱都去哪了。具体到学费方面,可以借鉴美国哈佛大学的梯度化收费,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和地区情况等区别收费,可以通过大数据和现实评定相结合的方式来完善高校贫困认证和资助各方面,探索其实施的可能性。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