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市民卖房后才知卖的是重点学区房,于是提起诉讼,向教育部门索赔损失34万元。最终,法院判决教育部门公开学区信息方式存在瑕疵,但不属于行政不作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6月7日《中国青年报》)
市民卖房后才得知是重点学区房,因此不惜兴师动众打官司向教育局索赔34万元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官司是输是赢,自然有公正的法律给出合情合理的解释和答案。但从另一个侧面也折射出教育资源不均衡之殇。
在我国有一个特别的现象,那就是即使在全国房价普遍走低的大背景下,重点学区房的价格也往往是一枝独秀、一路坚挺,不降反升。由此足可以看出,某一区域的房产,一旦被划入重点学区房的范围,其价格优势就凸显出来。这不仅说明重点学区房炙手可热的程度,也说明重点学区房是非常有限的奇缺资源。那么,重点学区房的价格,常常出现疯狂上涨背离价值规律的现象,还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呢?
很多学生家长之所以趋之若鹜、不惜重金、慷概解囊购买重点学区房,恰恰说明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致使很多学生为了上理想而优质的学校,不但要“拼爹”,更得要“拼房”,这是很多学生及家长无法承受之重。试问,如果教育资源分布均衡,各个学校的实力都各有千秋、旗鼓相当,那么,学生家长又何苦花血汗钱买重点学区房?试问,如果教育资源分布均衡,各个学校无论是基础硬件设施建设,还是师资力量等软件投入,都实力相当,那么,学生家长又何必绞尽脑汁,为了上所谓的好学校而千方百计、不惜重金投入,甚至为上好学校不惜冒险行贿,助推教育腐败行为滋生呢?
说到底,“为重点学区房打官司”表面上看似争的是“经济利益”,实则恰恰反映出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之殇。因此,无论是为了杜绝类似的事情发生,还是为了每个学生公平地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归根结底还是要平衡教育资源,使每个学生都能在不拼爹、不拼房的背景下,公平、自由地享受到好的教育资源。如此一来,学区房的价格自然就不会“再疯狂”,而是回归理性、价格不再畸高。那么,因教育局划分学区房,信息批露不及时、不恰当而引发官司的现象,也就销声匿迹、无从谈起了。难道不是吗?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志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