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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宜昌中小学收费标准出台 普高招择校生比例调整

发布时间: 2012-08-28 10:39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小学1-2年级75元,3-6年级95元,初中170元 各区教育局公布咨询及投诉热线

  三峡晚报讯(记者侯唯 通讯员黄晶晶)秋季新学期开学在即,记者27日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宜昌城区2012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出台。若广大市民在缴纳学费的过程中有疑问或是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均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咨询和举报。

  据市物价局介绍,出台的收费项目与标准中,小学1-2年级需缴学费75元,3-6年级需缴95元,初中1-3年级需缴费170元,费用包括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用。

  据悉,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课本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进入指定的城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其收费与城市居民子女执行同一政策。

  按今秋收费政策,除了课本费、作业本费以及向自愿在校住宿和就餐的学生收取住宿费、伙食费这四项费用之外,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记者获悉,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将调整,省级重点(示范)高中、市(州)级重点(示范)高中、一般高中招收的择校生比例,分别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 (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20%和10%。

  高中的收费标准分为一般高中与省市级示范高中,其中一般高中1-3年级需缴纳学费650元,省市级示范高中1-3年级需缴纳学费800元。费用包括计划正取生学费及课本和作业费用。其中,城区高中择校生3年学费为:省级示范高中25000元/生、市级示范高中20000元/生、普通高中15000元/生。择校生按此规定交纳学费后,学校不得再加收学费。

  据了解,民办中小学按国家和省有关民办教育收费规定执行。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免收学生学杂费。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李欢)
关键词:宜昌;中小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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