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荆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幸敬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幸敬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与他人通奸。
幸敬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幸敬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作者: 编辑:刘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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