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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问政首场曝光问题整改进展:41人被问责处理
发布时间:2015-07-16 09:56:28来源:武汉晚报进入电子报

  武汉晚报讯 通讯员刘志强 陶涛 本报记者王雪

  昨从市治庸问责办获悉,电视问政“期中考”共曝光121个问题,下发督办函84份,涉及32个单位。

  首场以办理群众投诉如何及时到位的问题为主题,共曝光17个问题。目前,41名相关人员受到问责处理,其中,处级干部10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1人;给予纪律处分5人,组织处理36人。余下3个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值守电话未及时应答

  接线人员被扣除绩效奖

  问题:市长专线12345三次未接通

  市政府办公厅:对夜间值守电话未及时应答的接线人员邓念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并扣除三个月绩效奖金;对接线效率需提高的人员王幸、杨意、刘婷各扣除当月绩效奖金;对当日值班管理人员杨静给予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同时扣除当月绩效奖金。

  指挥中心负责人作书面检查

  问题:武昌区投诉电话88855555拨打电话1次未接通

  武昌区:排查后,发现导致电话未接通主要是投诉电话是模拟中继连选方式接入,本身可能出现信号互串,或出现占线(不通)现象。区监督指挥中心负责人陈军对该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城管员未收受占道摊主“打发钱”

  问题:武昌区珞喻路石牌岭附近、徐东新世界门前占道经营

  武昌区:4至5月份负责武珞路管段的执法管理队员郑志斌拟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原一中队副队长吕剑,被给予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原一中队队长许胜,被给予通报批评。针对社会团伙占道经营问题,5月上旬,区城管委联合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拆除,并安排人员全天守控,目前占道经营基本取缔。

  徐东新世界门前占道经营问题中未发现该处城管队员和协管员收受摊主“打发钱”。原区城管委(城管执法局)直属二中队队长冯爱华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马多龙被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建国被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未使用规范用语 拟通报批评

  问题:洪山区投诉电话87612345拨打电话1次未接通

  洪山区:当天凌晨00:55,一手机用户拨打电话,响铃两声后,值班人员、区应急办工作人员李龙接听后应答,见对方无应答,等待几秒钟后挂机。李龙未完整使用统一规范的开头服务用语,拟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

  区教育局副局长被诫勉谈话

  问题:洪山区保利心语小区学生入学难

  洪山区: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高作旭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根据武珞路小学心语分校今年暑期的改造计划,新的校门将面对南环路开,南环路也即将改造完成,届时学生上学、放学可以走宽敞的人行道。

  电话无法拨入 值班人员被调岗

  问题:新洲区投诉电话86912345用语不规范

  新洲区:5月19日凌晨,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人员蔡如申在值班过程中,对新子母机电话操作不熟悉,没有挂好电话,致使电话占线无法拨入,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并调离工作岗位;给予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人员陈飞胜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区政府110联动办(区长专线)主任周亚玲,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区工商局调研员被取消评优资格

  问题:江岸区投诉电话推诿扯皮

  江岸区:区工商局调研员喻为民作为分管领导,对该部门办理群众投诉工作指导督促不力,责令其书面检查,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田跃生作为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其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区工商局接线员吴宇君,责令其书面检查。

  区食药监局副局长何文秀,在5月19日回复群众关于活禽宰杀的电话投诉时,政策解读不准确,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市民投诉房产证难办

  区房管局信访接件人员被辞退

  问题:汉阳区合汇景苑经济适用房小区房产证难办

  市政府办公厅、汉阳区:今年4月,马女士向市长专线12345先后4次进行了投诉,市长专线均按程序转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和汉阳区政府办理。市工商局在办理市长专线转办件过程中,不存在问责情形。

  市房管局在办理市长专线交办件过程中,给予产权处主任科员舒璇、市场处主任科员潘沛林书面检查处理。

  汉阳区政府有关部门在办理过程中,两次延期办理后仍将该投诉退回市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处置流程明显不合规范。拟辞退区房管局信访接件人员乐莹(临时聘用人员);对区房管局房产交易和登记发证中心副主任文健、主任陈湧立案调查;区房管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刘益民,拟给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区政府办副主任罗文刚,应负领导责任,拟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现场处置敷衍了事 一名协管员被辞退

  问题:硚口区崇仁路某栋房屋铁条垮塌脱离,城管处置敷衍了事

  硚口区:当日13点42分宝丰街城管协管队员陈胜、雷鸣接到任务后尽管及时到达现场采取了处置措施,但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低,给予协管员雷鸣辞退处理;责令协管员陈胜在宝丰街全街作出书面检讨,并扣发第二季度绩效工资500元;对宝丰街城管办负责投诉接处工作的杨凡予以严肃批评,调离工作岗位。

  相互推诿 多名涉事负责人被问责

  问题:青山区建设九路5号剑锋御花园没有按期交房和部门工作人员相互推诿

  青山区:区建管站负责依法查处违法施工行为,红钢城街道办事处负责承担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日常控管职责,负责监控辖区内的建设活动,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区建管站市场科科长宋昌义,拟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原红钢城街城管科负责人陶红林,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原红钢城街城管科科长余丽霞,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原红钢城街城管科负责人龚亮,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原红钢城街城管中队内聘副队长林刚,拟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红钢城街城管中队队员韩胜,拟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曾超,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红钢城街党工委副书记刘杰,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红钢城街办事处党政办主任吴屏,给予其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区房管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王波,给予其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

  危房维修难 抓紧开展拆迁还建

  问题: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纱帽街纱河南路危房维修难

  汉南区:目前,该处其他27户基本转出,抓紧开展拆迁还建工作。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未发现工商所负责人收受礼金

  问题:江汉区海虹公寓小区住宅楼开办汗蒸馆,办证不规范

  江汉区:区工商局第五工商所副所长蔡建湘,拟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区工商局第五工商所所长刘尚华,拟给予其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同时,责成江汉区工商局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决定。

  另查明,未发现区工商局第五工商所蔡建湘等相关责任人存在收受礼金、礼品的行为。

  将加快水蓝路施工进度

  问题: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水蓝路路面破损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目前,东湖高新区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接手水蓝路建设,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沿线居民出行通畅。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将加强青王路清扫

  问题: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青王路尘土飞扬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该区将加强治理措施,加强清扫、冲洗作业,尽量减少扬尘。

  另外,蔡甸区社保局办理群众投诉渠道不畅通,武汉化工区投诉电话接听人员态度不好、整改不到位,江夏区美院coast别墅违建严重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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