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郑青)入梅以来,湖北先后遭受四次暴雨、局部大暴雨、特大暴雨洪涝灾害。7月3日,湖北省减灾委副主任、民政厅厅长彭军通报了湖北入梅以来暴雨洪涝灾害和救灾工作的情况。
截至7月3日7时统计,6月30日以来强降雨已造成湖北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67个县(市、区)736.21万人受灾,死亡27人失踪12人(武汉市江夏区死亡8人、新洲区死亡1人失踪4人,麻城市死亡4人失踪2人,罗田县死亡3人失踪2人,大悟县死亡3人失踪1人,红安县死亡2人,蕲春县死亡2人,阳新县死亡1人,安陆市死亡1人,英山县死亡1人,广水市死亡1人,钟祥市失踪1人,团风县失踪1人,鄂州市梁子湖区失踪1人),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39.71万人;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869户1.48万间,一般损坏1.1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554.7千公顷,其中绝收42.28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6.69亿元。
6月18日入梅以来,特别是6月30日以来湖北省出现入汛以来最强降雨。灾情不断加剧,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7月2日12时省级救灾应急响应等级由三级提升至二级。
湖北省民政厅先后共22次向黄冈、随州、恩施、咸宁、孝感、黄石、宜昌、武汉、荆门等地调拨1950顶救灾帐篷、5600张折叠床、200个应急照明灯、51500件(床)衣被等救灾物资,支持灾区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积极会同省财政厅,报省政府批准紧急下拨3700万元救灾应急资金,支持灾区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湖北省财政共下拨7.36亿元调度资金,支持各地开展防汛救灾工作。湖北省教育厅对每个重灾县市紧急安排50万元左右救灾资金,对灾情严重的蕲春县安排100万元紧急资金,支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湖北省减灾委副主任、民政厅厅长彭军表示,启动二级响应、开展救灾应急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加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作者: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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