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林习珍建议保护和利用好文庙资源
荆楚网消息(记者 张城)“文庙,是儒学文化的象征符号,其中蕴含着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目前,湖北仅存文庙26处,其中列入省级文保单位21处,地市级2处,县级3处。从调研情况看,我省文庙保护利用现状不容乐观。”1月27日,在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政协委员林习珍提出,要加强湖北文庙的保护与利用。
林习珍介绍,根据调研情况看,我省现存文庙多为明、清时期修建,由于长年遭受兵灾、火灾和人为破坏,大多损毁严重。特别是有一部分文庙地处县市中心,生存空间受到严重挤压。尽管“十二五”期间,我省先后投入900余万元,专项用于文庙的保护及修缮工作,但这些经费只够满足日常维护,涉及文庙整体规制等配套建设投入方面很少。即使现存保护较较好的浠水、光化文庙及新洲问津书院,基础条件较好,但发展利用方面与外省相比,还存在差距。
去年9月28日,李鸿忠书记在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提交的专题报告上作出批示:“文庙保护事关中华传统文化的弘扬光大,可按照‘突出重点、保护修缮与综合利用相结合’的思路,选择重点,参照省外经验,普遍摸底规划与重点修复建设相结合,快出成效。”
为此,林习珍建议,由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牵头,成立全省文庙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全省文庙修缮保护及利用工作。由文化、文物部门牵头,组织专家学者对全省现存文庙遗迹开展专题考察论证,了解现状、摸清底数,对全省文庙等儒家文化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并纳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通盘考虑。
林习珍还表示,文庙保护可以借鉴外省做法,拓宽资金渠道。结合省情,制定相关政策,在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的同时,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