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伊始,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了联组讨论,强调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重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三个没有变”,要求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再用“亲”“清”两字阐明新型政商关系,这些重要论述鲜明表达了我们党的大政方针,提振了各类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信心。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对于国企、民企关系问题有些不太准确的认识,有人以“国进民退”为名抨击国企改革,有人以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一时困难为借口鼓吹“全面私有化”。而事实的发展证明,“两个毫不动摇”是宪法原则,没有变也不会变,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是我们引领新常态、提升综合国力的关键支撑。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个方面绝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在市场经济进程中“一个都含糊不得”。当前,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中经历的“寻租”以及歧视性待遇,有必要正本清源、优化发展环境,用“亲”“清”二字阐明新型政商关系,重塑法治经济必需的规则与伦理。
“亲”就是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这一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个别领导干部推诿卸责,为了避嫌干脆绕着问题走,对民企发展中的信贷压力、税费负担视而不见,不愿意出手相助。“亲”字强调的正是手心手背都是肉,国企、民企都是亲生的,法定的公权力对企业的职责必须真诚对待、严肃履行。
“清”就是清白纯洁,不搞权钱交易。以往,有官员勾连企业主并非为了改善营商环境、助力经营发展,而是瞄准了“钱袋子”,用手中的审批权“寻租”“揩油”谋私利。“铁八条”高压之下,徒增企业负担的吃拿卡要少见了,破坏公平竞争的私相授受收敛了,但仍然离不开久久为功,将清廉内化在干部与企业家日常交往的方方面面。
理想中法治化的政商关系,既不是勾肩搭背、狼狈为奸,也不是敌视对立、井水不犯河水,而是在合理的监督机制下“相敬如宾”,彼此保持适当的距离,坦坦荡荡在桌面上讨论问题、解决困难。摒除庸俗的政商关系论,砸碎腐败的利益共同体,官员落马与企业败局才能真正消亡,中国经济也才会在凤凰涅槃的自我矫正与修复中,迎来浩荡的改革东风,平顺地向前行进。
(作者: 编辑: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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