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理念。在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绿色金融”作为绿色发展重要组成部分,地位日益凸显,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广泛关注。
如何让“荆楚·绿色金融”为湖北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是一个值得关注并深入思考的时代命题。
湖北发展“荆楚·绿色融”的现实意义 发展“荆楚·绿色金融”势在必行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环境保护形势非常严峻。为此,党中央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绿色金融”作为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的金融模式,是金融部门保护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推动绿色发展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对“绿色金融”发展都日益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顶层设计;同时,在我国的倡议下,G20杭州峰会首次正式讨论了绿色金融。
发展“荆楚·绿色金融”势在必行,这不仅是促进湖北绿色发展的一种社会责任担当,更是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湖北实践。
湖北发展“荆楚·绿色金融”的几点建议 普及绿色金融知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荆楚·绿色金融”发展的认同感
金融是经济活动的血脉和资源配置的中枢,可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分布,对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支撑与促进作用,绿色经济发展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支持。通过发展“荆楚·绿色金融”,进而引导社会资金从污染行业逐步退出,更多投向绿色、环保的行业,市场资源也将随之优化配置。
此外,发展“荆楚·绿色金融”,不仅有利于提高湖北金融业在国内金融市场的核心竞争力,而且为进一步唱响绿色金融领域的“湖北好声音”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金融产品,强化绿色金融的市场引导
建议省内金融监管部门在宏观层面尽快出台对“绿色信贷”的扶持政策,制定“绿色信贷”目录指引、项目环保标准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放宽“绿色信贷”规模控制,实施差别信贷政策,进一步协调推动绿色票据、绿色债券的发行工作,开辟直接融资新渠道,使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时有利可图。
此外,还可以适时开展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工作评估,探索建立贴合湖北实际,具有湖北特色的“绿色金融”评估体系。
善绿色金融合作机制,提高省内政、银、企在绿色环保方面的协调合作水平
可以联合环保部门建立绿色信息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和环保部门搭建起制度化的信息交流平台,将环保信息与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进行有效的对接,逐步形成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建议有关环保部门定期向银行发布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记录,进一步适应银行审查信贷申请的具体要求;而银行也定期向环保部门反馈相关企业信用状况,真正实现数据共享。
此外,建议各级政府部门搭建平台,建立担保公司、农业部门、环保部门和金融机构联系沟通机制,及时掌握“绿色信贷”建设贷款需求,解决“绿色信贷”资金不足的问题,从而推动“荆楚·绿色金融”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
作者单位:荆州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作者: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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