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题:学习好实施好修改后的宪法 推进依宪治国——专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
新华社记者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以来,学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宪法正在全社会蓬勃开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要认真学习和把握宪法修正案的创新和亮点,推动全面有效实施宪法,将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推向深入。
宪法修正案的创新和亮点反映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
姜明安指出,宪法修正案的创新和亮点首先体现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他表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夯实了全党全国人民共同的思想基础,为新时代国家建设、发展、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有利于增强全党全国人民的凝聚力。
姜明安认为,在宪法总纲中增写“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表明我们将长期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决心和态度。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长期执政的执政党,是国家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宪法对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进行规定,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姜明安认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在当今信息化时代,没有创新、协调、开放,就不可能发展;没有绿色、共享,就不可能可持续发展。
此次宪法修改,在国家机构一章中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规定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组织、职权。姜明安认为,这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体现,为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提供了宪法依据。
实施好宪法必须学习宪法知识把握宪法原则精神
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实施好宪法,必须学习宪法知识,了解宪法内容,把握宪法原则、精神。
姜明安指出,要推进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不断增强全党全国人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对宪法的信仰。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姜明安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行使公权力的部门必须加强宪法意识,严格遵守宪法,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此基础上扎实推进宪法的实施,切实保证改革、发展等各方面的工作严格遵循宪法规定,符合宪法原则、精神。
此外,姜明安表示,为保证宪法的正确实施,必须建立和完善权威的宪法解释制度和合宪性审查制度,全面推进依宪执政、依宪治国。
使全体国人成为宪法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姜明安认为,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关键少数”的宪法意识,使全体国人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姜明安说,宪法教育要从青少年抓起,要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姜明安指出,要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开展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如举办学术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案例研讨,对公职人员进行宪法理论、知识测试等。学习、宣传宪法既要讲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更要讲实效,通过学习、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
(作者: 编辑:周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