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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杀死11人获死刑

发布时间: 2012-07-29 03:45   来源:    进入电子报
    

    楚天都市报讯 据中新社电 28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连环杀手张永明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其死刑。

     今年5月,媒体曝出昆明市晋宁县晋城镇多人接连失踪,公安部派员赴当地指导破案。警方侦查,自2008年以来,村民张永明趁人不备,对单独行走的受害人实施暴力袭击,致11人死亡,通过碎尸、焚烧、掩埋等多种方式销毁罪证。

     张永明现年56岁,1979年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经多次减刑,张永明于1997年出狱返回晋宁老家。

     晋宁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达琦明和晋城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赵会云被免职,随后又有10名警员被追责。

    

(本文来源: 编辑:admin)
关键词:张永明;晋宁县晋城镇;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