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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通报两民警中枪死亡案 遭捅腹枪杀上司后自尽

发布时间: 2012-09-22 05:34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在枪击事件中死亡的副所长杨旭

 

  楚天都市报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9月13日深圳市罗湖区罗湖公交派出所内传出枪响,该所28岁年轻副所长杨旭和54岁老民警吴乾春双双死亡。两人身上均有枪伤和刀伤,现场仅一支枪,疑问重重。

  近日,深圳市公安局方面向死者杨旭的家属转达了初步调查结论:两人当晚因工作矛盾发生争吵,杨旭持刀刺伤吴乾春后,吴开枪打死杨,最后自杀。

  副所长持刀 捅伤老民警

  9月18日深夜,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政委梁伟利向杨旭的家属转达了专案组初步调查情况。梁伟利称,案发当晚,因工作关系发生矛盾,杨旭持刀刺向吴乾春,后又拿出电警棍。其间,吴乾春开枪打死杨旭,随后自杀。

  接近专案组的人士详细描述了案发经过。他称,两人在房间内共处约20分钟,当时没有第三人在场。激烈争吵中,杨抄起抽屉中的弯刀直刺过去,造成吴右臂伤痕,并继续刺中其腹部。在此过程中,吴右手持枪半举,枪已上膛,见刀刺来,一度用手握刀格挡。此后弯刀留在吴身上。当杨试图转身拿电警棍时,吴开枪击中杨的太阳穴。吴上前查看发现杨已死亡,随后开枪自杀。

  血案现场只开了两枪,均由吴击发。梁伟利强调称,是杨先动刀伤人,吴的自杀被描述为“畏罪自杀”。

  无私人恩怨 或为工作矛盾

  接近专案组人士透露,两人矛盾由一桩简单的信访事件而起。

  据介绍,此前有一位市民丢失手机后报警,因对接警态度有意见,向警方投诉。公交分局接到投诉后,下发函件到罗湖公交派出所,该函件由值班的吴乾春签收。杨旭负责处理这一投诉,成功追回失主手机,按程序警方需在规定期限内向投诉人做出回复。杨旭可能误以为函件由吴签收也该由他回复。结果,事发当天已超出规定期限两天,杨可能将吴叫来训斥,吴则可能不服批评。两人或由此发生争吵,最终导致血案发生。

  记者曾从进入现场的医生处获悉,事发后,吴乾春身下压着一沓文件,并沾染血迹。上述人士证实,那沓文件正事关这一信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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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血弯刀令案情扑朔迷离

  案发现场只有一支属于吴乾春的配枪,而两人都因头部致命枪伤死亡。现场证据和一般分析都指向吴持枪先杀上司,而后畏罪自杀。但现场留下的带血弯刀令这宗案件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目前已有证人证实这把弯刀是杨旭所有,存放在他的抽屉里。尸检证据显示,在杨旭的右手虎口处,留有一个并不引人注意的伤痕,该伤痕符合他握刀姿势产生的伤痕。

  吴乾春的右手肘关节处与腹部均有刀伤,尤其是腹部有两道直插进入的伤口。但这名人士表示,杨旭只捅了一刀,刀先是刺到吴乾春的右手肘关节,吴乾春用手去抓刀,刀锋再往前,直中其腹部。

  案件疑点

  先拔刀还是先举枪?

  先后顺序关系案件定性

  吴拔枪威胁——杨挥刀捅伤吴——吴开枪打死杨——吴自杀:广东高级律师欧湘富认为,依此种案情发展方向,杨旭存在防卫情节。具体而言,吴在拔枪后是否用枪托攻击、是否已经上膛、是否真的危及到杨的生命,都要考虑到。考虑到杨旭一刀刺中吴的腹部要害部位,即使认定正当防卫,也是防卫过当。

  杨挥刀捅伤吴——吴开枪打死杨——吴自杀:欧湘富分析称,这种情况下,吴乾春有正当防卫的可能,但考虑到一击毙命,也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不过,律师刘辉则认为,在腹部要害部位中刀的危急情况下,不会考虑射击什么地方,吴乾春的还击不存在防卫过当。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admin)
关键词:吴乾春;刀伤;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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