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胡丙申:还债局长做人有担当(图)
★简介
胡丙申,67岁,运城市夏县人。
退休前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以个人名义担保,为19家企业和个人借贷69万元,到退休时,有的因经营不善倒闭无法还贷,诚信为本的胡丙申只好自己来还债。10年时间,他靠做小生意、打工加工资支付累计替人还债39万元。
夏县是一个财政贫穷县,胡丙申刚到乡镇企业局工作时,全县的乡镇企业年产值仅有2000多万元,为此他以个人名义给企业担保。到退休的近10年间,先后帮19户农民担保借了69万元钱,除少部分来自农村信用社贷款,其余全部是民间借债。
2001年,胡丙申即将退休的消息传出后,债主纷纷找上了门。原来当年自己担保的19户农民,除了8户外,其余11户因企业倒闭并没有把钱全部还上。胡丙申带着债主挨个上门去找,欠债人有跑了的,有病了的,甚至还有去世的,当年担保的钱,还有高达24万多元的本金没人还。经过一番抉择,胡丙申决定自己来还债。他卖对联,给人剃头,开小商店。老伴儿王金梅则悄悄到乡下替别人收麦,挣些体力钱。2010年元旦,胡丙申终于还完了最后一笔欠债。10年间,他连本带利总共还了39万元。
胡丙申2011年获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也是在这一年,他被查出癌症住了医院。2012年,以他为原型的戏剧《还债局长》在运城上演。
★10年感言:
做官要有作为,做人要有诚信。欠债不还那是隔墙扔孩子――活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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