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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赋予消费者后悔权 记者调查发现未现退货潮

发布时间: 2014-03-15 15:57   来源: 中新网   进入电子报

   原标题:新消法赋予消费者后悔权 记者调查发现未现退货潮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从今天起,消费者期盼已久的网购“后悔权”将得到法律的保障。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换货。除了天猫、京东、苏宁易购B2C电商平台之外,该规定同样适用于淘宝等C2C电商平台。记者调查发现,并未出现退货潮。

   实际上,在此之前,为了吸引消费者,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B2C电商已经推出了7天退换货的服务措施。消费者对于网购退换货的不满主要集中于淘宝之类的C2C电商平台,此次新消法或将对淘宝商家产生较大的冲击。

   对此,淘宝官方回应,淘宝现有退货流程基本可以最大限度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进行退货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申请淘宝小二介入。

   而对于消费者的担心,淘宝官方表示,7天和超过7天退货的服务在淘宝店铺中大范围铺开,相关宝贝被打上7和7+的标识,方便消费者辨认和选择,现在已经有近1.5万淘宝卖家主动承诺并申请提供长达15天的退货服务,有386万商品设置了超过7天的退货服务。

   阿里巴巴高级公关经理张蕾:我们平台上早就实行了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这个服务,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九成以上的商品实现了无理由退换货,这个数据还在不断增加当中,现在不到一成的商品当中,是新消法涵盖的是四类不适合退换货的商品以及新消法当中说的,特殊属性上消费者可以确认的前提下不适合退换货的那一类。所以说,基本上淘宝平台已经做到了所有的商品都做到了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

   记者今天从淘宝平台了解到,新规并没有导致退换货激增现象的发生。

   张蕾:因为今天是周六,然后我们这边,六年前早就实行了无理由退换货,提供给卖家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服务,根据目前的数据看来退货的数据波动并不是太大。(张建亚)

(本文来源:中新网 编辑:伍佳佳)
关键词:新消法;退货流程;淘宝;退换货;央广新闻;网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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