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构筑新时代的中国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我们只有构筑好新时代的中国精神,才能更好地为广大人民提供精神指引。
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强大的中国精神
我们可以将“中国精神”这一概念理解为一个自觉的主体性存在,它是中国文明的精髓体现及由此展开的各种思想、理想和价值观;它是自我规定、自我扬弃、自我创造的主体性过程;也是中国人自己的本质力量、创造能力和独特的价值观在不同历史时期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精神,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价值观念。”中国正处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征程中,这不但意味着中国出现了重大的“历史性跃迁”,而且也意味着需要有新的时代精神来把握“我们的时代”。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精神支撑。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曾经有过显赫的辉煌,但近代以来却遭受百年困境,陷入历史低谷。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结束了任人宰割的历史,逐步走上了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如今,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这本身就是一部追求民族独立富强的宏大的精神史,是中华民族精神文化发展史的崭新阶段。集中体现了中华文化的特殊意蕴,为中华文化的历史承续提供精神保障,为中华民族的生息与自强提供精神保障。
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需要精神驱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着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虽然社会主义思想与运动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遭受了一定的挫折,但当代社会主义运动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是创新的实践,创新无止境,实践也无止境。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进行了艰苦的探索,大大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宝库,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让科学社会主义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在世界上高高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本身就是人类文明与中国精神相结合的产物。
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需要精神内核。随着各项事业的向前推进,中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已经接近了世界舞台的中央。之所以能获得今天的世界地位并成为影响世界发展进程的发展中国家,主要得益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与实践,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绝不是单一的经济或技术层面的,思想和精神层面也很重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精神,而时代精神又是那个时代共同的价值追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理念和个人价值规范来实现国家精神、社会精神和个人精神的有机统一,从而构筑了民族、社会、人民三者有机结合的价值设定所内生的中国精神。
国家价值目标是立足国家层面回答“建设什么样的国家”,是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这与我国特有的文化传统、悠久的历史、现阶段特定的基本国情密不可分,也是形成国家精神的核心要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由来已久,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儒家所提倡的“天下大同”等,是我国人民追求理想国家制度的愿景;《易·系辞上》中记载的“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等话语则是我国人民对于国家富强这一美好愿望的诉求。可以说,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一国家价值目标凝结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蕴,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兼收并蓄与创新发展,从根本上体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中国精神的核心内容。
社会价值理念是相对于个体价值而言的,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对公共利益或公共事务的深刻认知,是实现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旨趣。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社会价值从表现形态上可以表现为制度化、知识化及精神生活化三种存在形式。社会价值的制度化,即通过制度化的方式约束或规范全体社会成员,成为其行动的指南。社会价值作为中国价值的建构维度之一,具有鲜明的实际性与公共性,表达了我们对于理想社会和美好生活的追求。社会价值的知识化必须以深厚的人文历史与广大民众为基础,只有作为一种系统知识,透过社会大众的情感认同与价值参与,社会价值才能真正历代相循从而生生不息。社会价值的精神生活化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通过行为取向与风俗习惯所表现出的原生态价值观,是一种精神需要。
个人价值规范是社会生活中个人的价值行为选择及其所反映的品德素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规范,也是公民道德规范的核心内容。“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同样,个人不立则国不能强。所以,要实现中华民族的强国梦,首先要强民,培育公民良好的精神状态和精神品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就是中国精神具体形态的体现。爱国是对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历史文化等的尊重与维护,爱国精神是何时何地都无法割舍的对祖国和人民的深沉的爱,也是一个国家强大的精神之基;敬业就是一种视事业如生命的执着情感和奋斗精神,是一种敢于克服困难、敢于拼搏的创新精神;诚信是个体道德规范的基础,是和谐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元素,诚信在维护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体现了一种现代契约精神;友善是对他人的友好与善良,是构建社会成员之间和谐相处、美好生活的道德纽带,是自爱与他爱的完美结合,体现的是一种和美精神。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共同构成中国精神大厦的基座。
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使中国力量充分彰显
通过培育和践行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而构筑好中国精神,目的是彰显中国力量,为人们的精神生活提供有效指引。中国精神是中国力量之源,而中国力量又是中国精神的彰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需要凝聚磅礴之力,才能实现质的飞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统揽全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了强大的“中国力量”。中国力量就是人民的力量、团结的力量、战胜困难的力量、为世界担当的力量。
理想的力量是无穷的。个人无理想与动物无异,社会无理想就是一盘散沙,国家无理想就纯粹是没有灵魂的机器。理想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和精神追求,是人之为人的一种超越能力,具有改变现实、克服万难、提振人心、升华人格等作用。理想是灯塔,是风帆,是引领社会进步的航船。理想不仅仅是个人事业成功的坚实基础,也是一个国家或民族能够不断振兴腾飞的精神基底。对理想信念的坚守集中体现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遍遵循,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力量在于其广度和深度的渗透力。一方面,我们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等各个领域之中,不留任何“空白”地带;另一方面,我们要致力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实际、融入生活、融入人们的内心,在感情上认同它,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接受它,才能达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同时,价值观转化为行为习惯需要充足的前提条件,即人们对其充分认识并产生情感认同,而落脚点在于将其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使之得到普遍的施行应用,内化为社会成员们自觉主动的行为,成为一种生活习惯。
(作者:李建华,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浙江师范大学基地研究员)
(作者:袁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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