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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出台“卖房六不准”:开发商不得捂盘待涨

发布时间:2013-09-30 08:15:38来源:SRC-13

  楚天金报讯 记者丁玥 通讯员沈佳

  新闻背景

  楼市“金九银十”季 开发商违法花招频现

  适逢楼市“金九银十”季,武汉的新楼盘扎堆上市。在火爆的新房销售中,一部分禁不住利益诱惑的开发商,也做起了损人利己的勾当,违法谋利花招频出。

  28日,武汉市开盘的楼市多达17个,其中,就有开发商低价吸客高价卖房。如后湖一楼盘开盘,不少购房者反映售楼员此前宣称的9000元/平方米成了忽悠价,实际成交价突破了1万元/平方米,购房者纷纷反映被开发商忽悠了。这些侵害购房者利益的事例,都被监管机构看在眼里。

  昨日,在距离湖北省颁布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两年后,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省物价局公开明令房地产企业销售商品房“六不准”,要求开发商取得预售证后3日内必须一次性公开房源,不得捂盘待涨等。

  省物价局警告违法企业,必须迅速整改,否则必将遭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