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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四星”实为小旅馆 旅行社违规宣传游客谨防上当

发布时间:2013-10-26 06:13:48来源:SRC-13

  楚天金报讯(记者彭鹏 实习生何玉洁)刚从云南回来的任小姐前几天跟记者吐槽:出发前旅游合同上说好是全程入住准四星酒店,但除了两晚上住得好一点儿,其余几天就是住在沿途小镇上的小旅馆里,而且没有独立的洗手间。昨日,省旅游局质检所负责人称,“准×星”属于模糊的宣传用语,等同于没有星级,旅行社如此宣传违规,游客谨防上当。

  昨日,记者走进徐东大街上的一家旅行社,表示要参加云南双飞6日游。在工作人员递上的产品介绍中,记者看到,“安排住四星级或同级酒店”字样。工作人员解释,同级酒店就是准四星级酒店,与挂牌的四星级酒店条件差不多,但价格要便宜一些。

  对于这种酒店介绍内容,海南一家旅行社负责人称,以海南为例,近年来有很多酒店入驻,有的申请评星还未满一年预备期,有的则没有参与评星,而旅行社通常以“星级酒店”来划分旅游团的档次,因此,为了对非星级饭店的档次分个高低,只好这么说。

  省旅游局质检所负责人则表示,在2011年开始执行的新版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中,对星级标志进行了规范,比如正式营业一年以上的旅游饭店方可申请星级评定,星级标志的有效期为三年,任何饭店、旅行社以“准×星”、“相当于×星级”、“与×星同级”、“按×星级标准装修”等模糊字眼作为宣传手段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目前的情况是,大多数以模糊字眼宣传的旅行社,目的就是让消费者以为这样的酒店就跟对应星级酒店的水平差不多。事实上,不少酒店的硬件和软件服务远远不及。

  省旅游局质检所人士支招,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如果发现旅行社仍在使用禁用语的,有几种处理方式,一是问清楚该酒店的名称、位置,要求旅行社出示酒店内部的照片,然后再决定是否选择;二是拒签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