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汉七条”斩断地产潜规则
本报讯(记者 金计)虽然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交钱认筹、开盘卖房被开发商称为“行业内通用搞法”,但“汉七条”后无预售证售房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肆无忌惮了,新政出来后,业内大佬碧桂园等房企分别被武汉市房管局记入无证售房“黑名单”,企业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碧桂园无证售房
武汉市政府11月22号出台“汉七条”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之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武汉市房管局连续两次曝光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售房行为。
本月12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公示,武汉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销售其开发的两栋楼,记入开发企业不良信用档案。
而仅在8天前,12月4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公示,武汉生态城碧桂园投资有限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销售其开发的碧桂园生态城(依云)8号楼,记入开发企业不良信用档案。
武汉市房管局表示,楼盘没有预售许可,不能以“内部认购”、“预交诚意金”、“发放VIP卡”等含有预订款名义或方式进行销售,一经查实,要责令停止销售,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并依法处罚。“大开发商更应该遵守规定,给行业带好头。”房管局人士说,以后会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予以严肃处理。
购房者注意防范风险
记者注意到,一直以来,开发商都会在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之前进行宣传和认筹。业内人士称,开发商通过认筹对购房者“摸底”,认筹的人越多订价就越有底气,并作为相应参考到武汉市房管局备案销售。
这样的认筹活动会给购房者带来哪些风险?
由于认筹时会有相应的优惠活动,购房者会签订认筹协议并缴纳意向金。意向金属于预付款,开盘后没选到房子可以退还,但一般要等两个月以上。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胜武律师表示,认筹协议不具有购房合同的条款,假如无预售证的楼盘不能按时销售,或者项目出现问题,购房者都会受到损失。建议购房者谨慎对待。
(作者: 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