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明纬发明的“蔡林记”热干面广为人知,“蔡林记”承载的不仅是一个美食品牌,更是武汉人特有的一种美食情怀。
昨日下午两点半,因为“蔡林记”的商标争议,武汉蔡林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蔡林记公司”)与蔡明纬长子蔡汉文参股的“老蔡林记”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对簿公堂。
诉讼中,一方表示拥有“蔡林记”商标权,另一方说对方是非法获取这一商标;一方指控对方侵犯了其商标专有权,另一方则坚称两个商标不相同、不近似,也不混淆;一方说他们做的才是正宗蔡林记热干面,生意好,另一方则说对方在糟蹋蔡林记这个著名品牌。
经主审法官归纳,庭审焦点有二:谁是正宗“蔡林记”热干面?“老蔡林记”是否侵犯商标权?
庭审焦点
原告取得“蔡林记”商标权是否合法?
庭上,原告“蔡林记公司”说,早在1995年,历经多次改制的武汉蔡林记热干面馆曾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要求注册“蔡林记”组合商标。2008年,蔡林记公司成立,通过协议确认,该公司申请“蔡林记”文字图像组合商标通过审核,注册成功,拥有了该商标专有权。
多年来,他们投入大量人力财力树立蔡林记热干面的品牌,在全国拥有广泛知名度和美誉度。去年,该公司发现,江城陆续出现含有“老蔡林记”字样招牌的热干面店铺开张营业,“这明显侵犯了蔡林记公司的商标专有权,对方必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被告应赔偿我们损失51万元。”
“老蔡林记”一方认为,原告不是正宗蔡林记热干面的传承人,对方注册的“蔡林记”商标是不合法的,因此也不是“蔡林记”热干面商标的所有人。
蔡林记热干面一直是江城的有名小吃,而武汉蔡林记公司2008年才成立,武汉蔡林记热干面馆至今一直都存在,“原告凭什么说蔡林记是他们的品牌?”
“老蔡林记”是否涉嫌商标侵权?
庭上,双方还就“老蔡林记”是否涉嫌侵犯蔡林记公司的商标权展开论战。
蔡林记公司诉讼代理人认为,他们的商标由国家商标局审核通过,注册成功,享有该“蔡林记”商标的所有权利,其他使用相同或相近相似商标的经营行为,让消费者产生混淆或误认,会影响“蔡林记”的声誉,也会影响“蔡林记”热干面的经营。他们通过在被告经营的4家热干面店取证,发现这些涉案店铺的招牌、店内宣传语、杯子或纸碗等物品中的印刷字样中,含有“蔡林记”字样,“是再明显不过的侵权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这种做法。”
但是,被告“老蔡林记”一方却坚称自己并不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利。其代理人认为,他们使用的商标是“蔡明纬老蔡林记”和图像的组合商标,与蔡林记公司注册的商标不一样,“既不相同,又不相似,不会给消费者带来任何混淆。”
“老蔡林记”一方还认为,他们正在国家商标总局申请注册“蔡明纬老蔡林记”商标,目前处在受理审核期间。因为这个商标还没有成功注册,所以他们在餐厅店面招牌、店内设施、餐饮用具等处使用“老蔡林记”字样时,都标明了“TM”字样,以示该商标尚在申请中,“因此尽到了注意的义务。”
庭审辨论
芝麻酱一家黑一家黄
双方皆称自家最正宗
谁是武汉正宗的蔡林记热干面呢?双方对此互相指责。
蔡林记公司诉讼代理人认为,蔡林记的创始人是蔡明纬老先生,但随着时代发展,蔡林记历经私营、国营、股份和改制等多种方式洗礼,武汉蔡林记热干面一直在江城以多种方式传承。蔡汉文虽是蔡明纬先生的儿子,但他本人与武汉蔡林记热干面馆没有任何关系,“即使蔡汉文先生是‘老蔡林记’一方的股东,也无法改变他与蔡林记热干面没有关联的事实。”
蔡林记公司做的是正宗的蔡林记热干面,获得了市民的广泛认可。
“老蔡林记”一方反驳说,蔡汉文先生是看到武汉市面上蔡林记热干面经营乱象才站出来,以此维护蔡林记这一品牌。
“蔡明纬老蔡林记”经营的是黄色芝麻酱热干面,二者无论从看相和味道上,都不相同。正宗蔡林记热干面应是“黄而油润、香而鲜美”,他们做的才是正宗“蔡林记热干面”。目前蔡林记公司经营的“蔡林记热干面”是黑芝麻及卤水搭配的热干面,“明显不符合正宗特点”。
双方最后表示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
(作者: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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