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在线答疑:消费者可通过五大途径维权
荆楚网消息(记者 赵莎莎)您在消费时遇到哪些疑问?维权时有什么困难?3月14日,荆楚网联手大楚网,邀请到湖北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监督部副主任聂喜洋进行在线答疑,为消费者解答消费与维权问题。
在一个小时的在线答疑直播中,针对消费者反映较多的网购产品退货、免费试用消费陷阱、如何进行高效投诉等问题,聂喜洋一一解答。
商家不得以“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
一位网友反映,其在某银行网上商城购买飞利浦空气炸锅一台,第二天收货后感觉不满意,想以7天无理由退款来申请退货,但是商家不同意,理由是拆包影响了商品的二次销售。
对此,聂喜洋答复说,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以“消费者已拆封、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网友的这一情况可向该网上商城所在辖区的工商、消协投诉解决。
家装出现问题应按合同实施
因装修出现的各种问题,也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一位网友说,去年装修房子,跟装饰公司签订了合同,在施工过程中不仅出现各种瑕疵,公司还坐地起价,远远超出合同里面约定的金额。
对此,聂喜洋表示,消费者的这一问题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实施,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如双方不能和解,可以向辖区工商或消协进行咨询,展开调解。
消费者可通过5种途径依法维权
现在有哪些有效的投诉渠道呢?聂喜洋表示,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消费者有五种依法维权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留商品发票有助于维权
商家赠送的手机出现质量问题,还能维权吗?需要出示什么证据呢?维权时怎样才能更有效率地进行投诉?
一位网友抛出自己的问题后,聂喜洋解答说,手机的保修期是一年,只要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都能够进行维权。证据主要是指,当出现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时,消费者应及时拍照、录音、保留发票或电子发票(网购截图)等,并及时拨打商家所在辖区的工商所及消协电话,此相应的电话号码可以在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官网(http://www.hub315.org.cn/)进行查询。证据越齐全,维权效率就越高,成功率也越大。
在线访谈直播结束后,消费者若还有消费疑问,可以直接拨打12315投诉热线。
(作者: 编辑:韦忠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