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冯梓晔)10月20日,湖北省统计局公布,前三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538元,同比增长9.8%,比上半年回升0.3%,跑赢全省GDP。
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01元,同比增长9.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97元,同比增长10.0%。
为何湖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能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副总队长李刚解读说,从政策角度来看,人均可支配收入跟政策的推动有很大关系。2014年以来,城乡人员工资标准都有所提高,工资收入自然提升。从结构性角度来看,近年来中国的产业结构和需求结构在转型,就业率在不断上升。从农村居民方面来看,随着土地流转的加快,出租土地的收入也在增加。
目前,虽然全省经济运行呈现企稳向好态势,但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经济下行的压力势必会影响收入。李刚表示,“在这样的背景下,能保持9.8%的人均收入增长已经不容易了。”